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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马来西亚媒体揭发跨国犯罪团伙在中国拐带孩童后,将他们弄残、毁容并囚禁多年,再带到马来西亚各景点行乞。他们大部份“收入”都上缴团伙头目。报道中称,两名来自中国的兄弟俩经营着一个巨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该团伙在中国东莞和郑州等地,与当地犯罪组织有勾结。
10月17日,马来西亚《星报》发文揭发了跨国犯罪团伙在中国拐带孩童后,将其弄残、毁容并囚禁多年,再带到马来西亚各景点行乞。
《星报》记者跟踪两名行乞者两天,发现约30名残疾兼毁容的行乞者聚集在吉隆坡茨厂街一家廉价酒店,头目向众人收取现金后离开。
记者访问了两名行乞者。33岁的行乞者秀元(音译)说,他出生时四肢健全,年幼时遭拐带后,犯罪团伙将他弄残并囚禁多年,只有带他出国乞讨。来自郑州的行乞者杜风(音译、30岁)说,周末游客较多时,他们每天的收入可高达3000令吉(约合4800元人民币),而收入的多寡取决于残疾程度,越严重就越能引起游客同情,“马来西亚是我们第二个家。我们经常来这里,一待就是一个月。”
《星报》记者发现马来西亚华人残障乞丐聚集的茨厂街。
近几年来,有关马来西华人乞丐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据2010年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一名30多岁的中国丐帮成员,因与集团“分红”不均,向当地华裔政党投诉,揭发中国丐帮在马国的“营运”状况。
他们晚上住在旅馆中,日间即穿破烂衣服到固定地点“开工”,行乞所得和集团拆账对分后,每个月净赚马币八千至一万令吉(约1.6万人民币)。
2011年,马来西亚的社会工作者揭露,许多疑来自中国的残障乞丐在马来西亚巴生市区的早市乞讨,包括装可怜、卖唱博同情等,但每天的收入,只有其中的30%是进入自己的口袋,其余的70%得付给“集团”操控者。
2010年8月24日,马来西亚移民局总监拿督阿都拉曼对中国籍乞丐展开取缔行动,在十五碑一间组屋单位扣捕14名中国籍男女,并起获1万6000令吉(约2.5万人民币)现款。
这批中国乞丐外表穿着邋遢、样子苍老,其中一人手部残疾,另一人则因车祸而脚部骨折,见者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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