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奇闻>正文

花光了父亲的建房钱无法交代 女子自导自演“抢

2016-10-24 16:49网络整理评论:

  女子“巨款”被抢还负伤 民警缜密侦查真相大白

  沙泉派出所破获一起“特大抢劫案”

  华声在线衡阳站8月30日讯(通讯员彭敏)近日,衡山县公安局沙泉派出所接到一起“重大抢劫案”,经过民警缜密侦查,层层分析,终于发现隐藏在背后的秘密,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8月24日下午3时50分,沙泉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令:S314省道衡山县岭坡乡龙潭村段有一个妇女摔伤倒在路上,其随身携带的8.5万元现金被其租乘的摩的司机抢走,目前正往衡山方向逃窜。

民警询问附近群众.jpg

民警询问附近群众

  如此重大警情,立即引起了沙泉派出所民警的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一组民警电话联系报警人询问情况并火速驱车赶往案发现场,另一组民警立即前往县局网安大队调取监控视频,力争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此案侦破。

女子负伤.jpg

女子轻微擦伤

  由于受伤女子身体多处擦伤,好心路人帮其报警后马上将其送往沙泉伤科医院包扎伤口,派出所民警在医院对受害人进行简单的问询,受害人自称宾某,系衡山县岭坡乡人,因家中建房父亲急需用钱,早上从岭坡坐车到衡山县建设银行帮父亲取款8.5万元,下午三点从衡山县两路口租一台摩托车返回岭坡,在岭坡乡龙潭村段时从摩托车上摔下,放在身前的8.5万元被抢,摩托车司机也不知去向。民警对受害人宾某进行了安抚后,继续回到案发现场,走访了周边村民、过往司机,均表示没有看到受害人被抢的过程,只看到受害人受伤后倒在地上。

  这时视频追踪组传来信息,从视频中看到15时左右受害人乘坐一撑着雨棚的摩的从两路口出发到了岭坡,经过岭坡泗塘坳处,三分钟后摩的司机一个人返回衡山,还继续在衡山运客出租,完全不像刚抢劫作案的模样。

女子照片.jpg

自导自演“抢劫案”的女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可案件仍无头绪。随后,办案民警将受害人从医院接到派出所制作询问笔录,这时受害人的表述和之前有所出入。她回忆称自己是斜坐在摩托车上,钱放在大腿上,在泗塘坳下坡处因前方三轮车占道,摩托车避让时将其摔下,银行取的8.5万元现金这时抛出不见了,是不是摩的司机拿走了不敢肯定。民警再对其他细节问询时,宾某回答闪烁其词,不仅说不清其取钱的位置,而且在很多细节上不合逻辑,毫无金钱被抢的焦虑感、恐惧感。

女子随身物品.jpg

女子随身物品

  两组办案民警在互相沟通之后达成了一致的想法,这个案件很有可能不是抢劫。此时已到深夜,民警决定第二天带受害人上午去两路口找摩的司机,再到衡山建设银行调取其取款凭证以及银行记录等情况。

  8月25日早晨,宾某及其父亲到达了沙泉派出所值班室。民警拿出准备好的文书要求其一起前去银行,但此时宾某某竟作出了一个让人大吃一惊的决定,她声称自己的钱被抢了没有关系,要求撤案,不再追究这8.5万元的下落,这让办案民警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直觉:宾某根本没有在中国建设银行取款,更没有抢劫这件事。

视频中女子乘坐摩托车的截图.jpg

视频中女子乘坐摩托车的截图

  民警遂立即对宾某进行思想沟通,宾某某很快交待,由于自己父亲没有读书,父亲打工赚的钱都是交由其代存。银行卡虽在父亲身上,但几年前自己与他人合伙开厂早已将这笔钱通过网银挪用亏空了,现父亲建房急需资金,无法向父亲交待,于是只好自导一场“抢劫案”。民警对其做了相关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并告知其报假警的行为自已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此假警情严重后果,宾某表示自己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民警考虑到其有伤在身对其进行了警告,同时对其父亲进行了开导,之后父女俩离开了沙泉派出所。

衡阳频道微信二维码.jpg

相关推荐+更多
文章评论

评论列表(条(包括审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