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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两重天”是什么意思?玩“冰火”犯不犯法?

提问于:2020-06-23 09:47:34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我记得“冰火两重天”的意思是表示短时间内接受了两种反差很大的事态,在别人的新闻报道和文章里也经常用来形容天气变化快,还有股市里面也有提到。

可是,我今天在办公室突然用了“冰火两重天”这词,竟被同事说我邪恶、很黄,搞得我自己都莫名其妙,成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后来私下听他们说现在的“冰火两重天”是夜店里的一种下流服务,让你享受冷热交替的快感,我瞬间石化了……

请问“冰火两重天”有哪些意思呀?“冰火两重天”又是一种什么服务呢?玩“冰火”难道不犯法吗?

最佳答案

“冰火两重天”有几种解释,一个是正经的一个是非正经的。

“冰火两重天”的正经解释

1、作为形容词,表示短时间内接受了两种反差很大的事态。冰和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但是同时让你体会到,并且都达到极致高峰。比喻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就像说新旧社会两重天一样。

2、酒吧内调制的一种酒的名称。

3、刑法的一种。

4、股市上简单地讲“冰”就是指下跌的股票!“火”就是指走势良好,不断上涨的股票。

“冰火两重天”的不正经解释

后来“冰火两重天”这词被运用到不正经领域,词语含义就变邪恶了。网友的解释是,口交的一种,先在嘴里含冰块弄一会,再喝一口热水弄一会,交替进行,让享受服务的人体验冰火两重天的感觉。

“冰火两重天”这种色情服务肯定是属于卖淫嫖娼类的违法行为,奉劝寂寞男士千万别轻易触碰,否则遗臭万年。

发条:据了解,按照公安部司法解释,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等)的行为。

认定:据一线执法民警介绍,认定卖淫嫖娼,主要看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是否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如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民警称,像“打飞机”“胸推”“口交”等均属色情服务,在警方多年的实际执法中,均认定为卖淫嫖娼。

处理: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网友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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