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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明星成贤娥为什么沦为“失足妇女”?有何启示?

提问于:2020-07-04 16:19:36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成贤娥,1975年7月23日出生,身高171厘米,以前是韩国小姐,后来成了电视演员,出演了《红字》、《爱人》等电影或电视剧。成贤娥还因出版《美丽的快乐主义》写真集引发过大量关注。

也正是她,最后因卷入卖淫案成了事实上的“失足妇女”。韩国水原警方2013年12月破获了一起女艺人卖淫案,成贤娥牵涉此案,被指控在2010年2月至3月与一名某企业家发生三次关系并收取了5000万韩元(约30万元)。此案还被法院公开审理了。成贤娥的声誉也因此而一落千丈,跌至谷底。……

国内不少女演员、歌手,卷入各种贪腐案件的不少,传闻被某些企业家包养的也很多,以致演员成了事实上的失足女,还导致一些失足女冒充演员。我认为,成贤娥事件对中国娱乐圈的启示就是,但凡明星或外围女们,只要涉及到类似于成贤娥这样的交易,就应该被公开曝光,而且更应该让法院公开审理。只有这样,才能对娱乐圈的某些垃圾起到震慑作用,促进娱乐圈的净化。

你认为,我国应该修改法律,把有金钱交易的包养等行为定性为卖淫嫖娼罪吗?

最佳答案

2013年12月,成贤娥牵涉卖淫活动,被指于2010年共3次与公司老总A某发生关系并得到5000万韩币收入。成贤娥否认自己从事性交易并主动要求进行公开审理,称将通过庭审来证实自己的清白,警方立案进行调查审理。

不管事情最终如何定性,但要时刻洁身自爱啊!

网友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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