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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提问于:2020-07-14 17:34:05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我舅和姨之前被邻居因为土地纷争叫社会上的人打了,现在快过去一年了,我们那政府还没解决好,现在我们想上诉法院,请问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佳答案

你好,针对你咨询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问题,现回复如下:

故意伤害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受伤害程度的不同,对于加害人的责任追究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一、故意伤害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程度的,可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以上程度的,依法应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你们可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加害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你们出具有关法律文书。在此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如果你们认为本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你们可搜集相关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加害人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之规定,你们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故意伤害致被害人轻微伤以下程度的,可依法追究加害人的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足轻伤以上程度,仅构成轻微伤或以下程度的,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你们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依法追究加害人的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民事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达到十级以上伤残等级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网友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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