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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求日本投降书的全文?

提问于:2020-11-19 14:51:56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2014年的7月7日,是抗战爆发77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民以惨重的代价换来了抗战的胜利。我想知道日本投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谁能给我日本投降书的全文?

最佳答案

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

8月16日,苏军总参谋部发表声明指出:“日本天皇8月15日所发表的投降声明,仅仅是无条件投降的一般宣言,并未向武装部队发布停止敌对行动的命令,而且日本军阀仍在继续抵抗,因此,日本尚未实际投降……远东苏军将继续对日攻势作战。”此段时间,由于日军的敢死队出动,导致苏联伤亡颇为惨重。战事直到8 月23日苏军占领旅顺港口才真正结束。

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在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投降书。

9月9日,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南京向中华民国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书。抗日战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至此正式结束了。

日本投降书全文,有几个版本

朕深监于世界之大势与帝国之现状,欲以非常之措置,收拾时局,兹告尔忠良之臣民。朕已命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俄四国,接受其联合公告,盖图谋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共荣之乐,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曩者所以对美、英二国宣战,实亦出於庶几帝国之自存与东亚之安定。至若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交战已阅四载,纵有朕陆、海将兵之勇战,朕百官有司之奋勉,及朕一亿众?庶之奉公,各自克尽最大努力,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於我。加之,敌新使用残虐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实难逆料。若仍继续交战,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亦将破坏人类之文明。此朕之所以卒至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也,朕对於始终与帝国协力共图东亚解放之各盟邦,不得不表遗憾之意,念及帝国臣民死於战阵,殉於职守,毙於非命者及其遗族,五内为裂,而负战伤、蒙灾祸、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惟今后帝国将受之苦难,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耐其难耐,忍其难忍,以为万世开太平之基,朕於兹得以护持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常与尔等臣民共在。若夫为感情所激,妄滋事端,或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於世界,朕最戒之,宜念举国一家,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誓期发扬国体之精华,勿后於世界之潮流,望尔等臣民善体朕意之。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于波茨坦发出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华民国之庞大陆海空军,籍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业已增强多倍,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舞,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然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更加以吾人坚决之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破坏。

(四)现应即早决定,日本是否仍应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吾人坚信,若不将穷兵黩武之军国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能产生。故决将欺骗及误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政权及势力,永远以扫除。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定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本公告所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人民,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以此种行动有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引自《国民政府国防部二厅档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出版发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6月北京第1版

日本政府致中美英苏政府电(1945.08.15)

一、关于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之各项规定事,天皇陛下业已颁布赦令。

二、天皇陛下准备授权,并保证日本政府及日本大本营,签订实行波茨坦宣言各项规定之必需条件。

天皇陛下并准备对日本所有海陆空军当局,及在各地受其管辖之所有部队,停止积极行动,交出军械,并颁发盟军统帅部所需执行上述条件之各项命令。

引自《国民政府国防部史政局及战史编纂委员会档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出版发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6月北京第1版

日本投降书正本(中国),日本呈递降书原文

日本投降书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

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有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中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犯命令者愿受惩罚

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冈村宁次

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他联合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分在中华民国南京

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何应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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