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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转农业户口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要怎么办理?

提问于:2020-11-20 11:09:02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我,女,41岁,有一小孩,14岁,母子现在是非农户口(几年前进行户口的家属投靠,投靠在老公事业单位),我一直无单位,而且在公公婆婆的所在农村有自己的房产一处,我办理了该房子的产权证书。通过浏览各级政府网站,了解了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与法规,知道通过购房或自建房屋(我们的房子是属于自建)获取了房产证的公民及未成年的孩子,携带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母子证明材料可以办理户口的市内迁移,将户口由非农迁到公公婆婆住的农村,变成农业户口。村组社员同意迁入并且签字按了手印,村委会同意并且盖章了,市公安局作为户口迁移的审批机关也口头同意了,说只要所在乡政府同意并盖章就可以办理非农转农业户口。但是我房子所在的乡政府不同意盖章,也不能出具不同意的书面说明,所以户口迁移的事情一直在拖着没能办理。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非农转农落户的相关法律问题,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你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第四项:“投资兴业、购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入,按各市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对于能否通过购房入户的问题应适用你所在市州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公示的办事指南:“办理户口迁入的申请对象如下:1、购房入户;2、投资兴业入户;3、劳动就业入户;4、大学生毕业回籍入户;5、复员、转业和退伍人入户;6、“两劳”释入人员入户;7、工作调动入户;8、公务员录用入户。”,以及汨罗市人民政府公示的办事指南:“购房户口迁入登记对象: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本户口管辖区内住房所有权(是否有面积限制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及随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报材料: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议)和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你所述情况符合湖南省的户口迁移政策与法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申报迁入。

二、你有权利要求乡政府说明不同意落户的理由,若乡政府既不同意盖章,亦拒绝说明理由,你可以乡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其上一级行政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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