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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老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什么后果?

提问于:2021-02-21 10:07:59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大学教师,不管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只要和学生谈恋爱或发生性关系,如今都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因为我知道,师生恋是绝大多数家长所反对的,也是社会舆论所鄙视的。也许当事人觉得无所谓,觉得那就是爱情,但确实让人感觉太不正常了。

老师本应该好好教书,学生则一定要好好学习,这是他们的本分。如果违背了这个,我认为还是应该受到谴责和批评的。这里,我想知道,如果一个男性高校教师和他的女学生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他们各自将面临怎样的一种后果?老师会被开除吗?

最佳答案

2014年10月9日下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针对近来暴露出的高校教师师德突出问题,教育部已正式对外公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首次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意见》指出,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高校明确牵头部门,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高校教师有违反“红七条”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意见》还要求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至于如何处置师德很差的老师,《意见》要求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附:高校教师“红七条”内容

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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