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那么,这个无理由退货,实体店适用吗?
新《消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只给了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在商场、超市、专卖店等实体店要求无理由退货,新《消法》没这个规定。在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实体店没有退货的义务。如果非要退货怎么办呢?只有和商家协商一致同意退货才行。
有的实体小店为了和网购拼,也打出了无理由退货的口号,这种店是能退的。不过有的店明确表示“商品售出,一概不退”。如果非要退货,就只能丢下面子,开启泼妇模式。
对于闹的太过,退货态度特别坚决的顾客,实体店为了息事宁人,大多数会退的。因为你想想,一个顾客情绪非常激动的大吵大闹,谁还敢来这个店里买东西?潜在顾客都被吓跑了!不过如果商品质量没问题,又不存在骗你买的情况,还是不要泼妇闹退货,给熟人看到,形象就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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