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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天宁镇柰林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获刑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8-07-01 14:49   | 评论:

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部分处理情况获官方披露。

澎湃新闻注意到,6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3份玩忽职守罪刑事判决书,分别涉及吕梁市交城县天宁镇党委原书记冀斌、天宁镇纪委原书记闫劭攀和天宁镇原副镇长陈俊强。

山西交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交城县天宁镇柰林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候选人蔚俊生、王喜明和杜永忠通过发放现金、超市购物券等方式拉票贿选,涉及金额共计130余万元。

选举当天及选举结束后,有柰林村民多次举报候选人贿选。冀斌以无书面材料、举报信息不全等理由,未及时启动调查。作为相关调查小组负责人,闫劭攀、陈俊强均没有发现贿选行为,也未对检举情况有效查处。

法院认为,冀斌、闫劭攀、陈俊强在选举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正确履行职责。三人对柰林村选举过程中候选人严重贿选违法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使贿选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控制,甚至发生公开贿选活动。

5月21日,冀斌、闫劭攀、陈俊强犯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因玩忽职守获刑

2018年1月下旬,山西省交城县柰林村村委会所在地。澎湃新闻记者 李闻莺 图

“拼多多”大战

交城县城东北方向5公里左右,便是天宁镇柰林村。

这是一个被工厂和浓烟包围的地方。全村约2100户居民,6200余人,村集体所有的数千亩土地已被当地工业园区占用。多年来,企业占地引发的利益纠纷不断,也使柰林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老大难村”。

2018年1月,长期积累的矛盾通过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爆发。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1月6日-7日,在交城县柰林村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3名候选人蔚俊生、王喜明和杜永忠为赢得更多选票,“争先恐后”给村民送钱送物。

报道还称,贿选几乎公开进行。选举当天上午,一位名为“吉祥三宝麻麻”的人在柰林村民村务微信群中发信息称,“能保了俊生的票的人,过来领钱来”,并明码标价声称“一票1000(元)”。

中国青年网记者走访发现,为了选举,三位候选人花费不菲。蔚俊生先后送钱两次,第一次500元,第二次1000元,柰林村18岁以上、有投票权的村民超过4000人,粗略估算花费600万元。

另外两人王喜明和杜永忠,给村民送钱送物,每人花费也有两三百万元。村内有传言称,三人竞选村委会主任开销加起来超过千万元。

就这样,一场换届选举变成了“拼多多”大战,“付出”最多的蔚俊生也因此获胜当选。

上述报道发出后,迅速引起广泛关注。

1月24日凌晨,中共吕梁市委新闻办通过微信公号“吕梁发布”作出回应,“吕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抽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如调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两天后,天宁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蔚俊生当选无效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于蔚俊生在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破坏选举的行为,经天宁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宣布蔚俊生当选柰林村委主任无效,同时取消其在本届再次竞选的资格。

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因玩忽职守获刑

1月26日,天宁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蔚俊生当选无效的公告》。澎湃新闻记者 李闻莺 图

澎湃新闻了解到,贿选事件被曝光后,蔚俊生、王喜明和杜永忠3人相继被有关部门带走,时任天宁镇党委书记冀斌、镇长郝锦亮也双双被免职。

贿选还影响到县一级主要领导。

1月28日下午,交城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建国出任交城县委书记。此前担任交城县委书记的刘应刚,担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的王海蓉和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海,名字均从交城县政府官网领导一栏撤下。

另据《山西晚报》报道,2月13日,山西省公安厅对外发布打黑除恶工作进展,候选人之一杜永忠被作为典型通报。

通报称,1月29日,交城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一个以杜永忠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10名犯罪团伙成员。该团伙的主要违法犯罪问题是——纠集他人以组织村“治安队”名义,用暴力手段威胁当地企业,强行索取所谓“卫生费”“污染费”45万元。

贿选一方举报贿选另一方

如今距离柰林村村委会换届已过去半年,后续情况得以进一步披露。

6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交城县天宁镇党委原书记冀斌、天宁镇纪委原书记闫劭攀和天宁镇原副镇长陈俊强3人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天宁镇第十一届村委会届选举期间,该镇党委在向县委组织部上报的农村“两委”换届调查摸底表及“两委”班子大研判情况报告中,指出柰林村存在“多年来选举产生两派现象比较严重,致使竞选激烈,双方意见不统一”等问题,但未将柰林村列为“重点难点村”。

澎湃新闻梳理判决书获悉,2018年1月举行的柰林村村委会换届确实发生大规模的公开贿选,不过,涉及金额远不及此前传闻的千万元之多。

法院查明,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蔚俊生组织其亲友采用微信群通知、上门入户发钱等方式,按每票500元或者1000元的标准给部分选民发放现金,拉票贿选,共计发放人民币36.4万元;

候选人王喜明组织亲友上门入户,按每票600元的标准给部分选民发放现金,拉票贿选,共计发放人民币67.2万元;

候选人杜永忠组织亲友上门入户,按每票500元的标准给部分选民发放现金,同时发放超市购物券(每张价值82元,可领取米、面、油一份),拉票贿选,共计发放人民币24.4万元、购物券折价2.747万元,共计27.147万元。

上述三人发放财物,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

判决书显示,多位柰林村村民证实在换届期间收到了钱。有的三口之家甚至接连收到三位候选人送来的钱财,总数达七八千元。

山西交城村委会换届贿选案宣判:3名乡镇干部因玩忽职守获刑

1月下旬的交城县柰林村 澎湃新闻记者 李闻莺 图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柰林村换届选举还引发一连串闹剧。

该案判决书显示,杜永忠一位亲戚郭某证言显示,1月7日换届选举当天,她们开车去选举地点柰林学校的路上,看到另一名候选人蔚俊生的亲戚将面包车停在路中间,拦截前去投票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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