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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售烟罚商家三万元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8-07-07 00:18   | 评论:

未成年人售烟 深圳拟开“首罚”

已对涉案商家立案查处,查实后90天内完成处罚;将为全国首张向未成年人售烟罚单

向未成年人售烟深圳拟罚商家三万元 系全国首例

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万众百货的烟酒摊位前执法。本版图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向未成年人售烟深圳拟罚商家三万元 系全国首例

7月4日,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商家出具询问通知书。

新京报讯 (记者许雯)因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深圳市坪山区一商家或将面临3万元的行政处罚。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因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烟,一家中学附近的超市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记者了解到,一经查实,该商家将面临3万元的罚款。这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开具的罚单。

初一学生顺利购烟未被拒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近日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近期一项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中,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发现坪山区龙翔中学周边商店普遍存在未粘贴禁烟标识、向学生售烟等现象。

6月27日,工作人员发现有学生在放学后走进一家名为万众百货的超市,熟练地向店员买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秒钟。店员并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

工作人员将过程用视频拍下,并向辖区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经多天走访,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了视频中买烟的学生。经查,该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查验户口后确定是未成年人。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条例》同时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经过执法人员的取证,该案已经具备了立案查处的条件。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售烟点负责人递交了询问通知书,并决定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立案查处。

该所负责人孙卫强介绍,立案后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一般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记者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已前往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配合调查。一经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款。这也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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