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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夏邑县张庄村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候审 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来源:新京报
2018-07-07 15:56   | 评论:

(原标题: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在候审

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候审 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蹲在老宅的废墟前。当年事发后,张玉玺的家被砸,仅剩堂屋(图中背景屋),被当作陈尸地。

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候审 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的妹妹所在村庄,张玉玺母亲曾多年住在此窝棚。

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候审 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拿着2001年9月11日取保候审的“释放证明”。

真凶归案17年嫌疑人仍候审 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6月27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带着律师徐昕到老家村里,了解当年打架事件的具体地点、过程及细节。

真凶归案已经17年,张玉玺仍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活着。

“还是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我公正。”张玉玺说。

2018年6月28日,张玉玺在律师徐昕的陪同下,前往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并要求法院尽快开庭审理案件,给自己一个说法。

记者采访当事人及村民得知,1992年7月3日,河南商丘夏邑县张庄村村民张玉玺与张公社在麦场边发生口角厮打,随后引发家族成员参与群架,张公社父亲张超明在打架中昏迷,经抢救无效身亡。

张玉玺堂兄弟张叶说,他和参与打架的堂兄张胜利第二天就逃离家乡,外出打工。张玉玺回忆称,张超明被打昏迷时他并不在跟前,但仍被公安机关羁押。判决书显示,1997年张玉玺因“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上诉后商丘市中院发回重审。此时,张超明死亡案的真凶张胜利已经归案。但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后至今21年,仍未开庭审理。

2001年9月11日,“真凶”判刑后,张玉玺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之后的17年,他一直反映情况,寻求清白。

两家人斗殴一人死亡张玉玺被羁押

事情已经过去26年,张玉玺从张公社家附近路过,还是绕着走,他不想再起什么冲突。

“那次邻里纠纷断送了我将近10年的自由。”张玉玺说。

1992年7月3日上午,30岁的张玉玺去晒麦子途中,遇到邻家18岁的张公社。两人因言语不和厮打起来。张玉玺说,两家及家里至亲此前有矛盾。

两人打架,变成两家人斗殴。张公社用铁叉扎了张玉玺左大腿,张玉玺堂弟张叶看到后用木棍敲向张公社头部,“救了我。”?张玉玺说,距离他们二三十米处,堂弟张胜利将张公社父亲张超明打昏在地,张超明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下午1点多,张玉玺被传唤到夏邑县李集镇派出所,铐了一天一夜。张玉玺称,在审讯中他遭遇刑讯逼供,当时招认打了张超明。

当年一位参与办案的协警段新德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审讯室附近房间听到张玉玺嚎叫。“张玉玺送看守所之前,鼻子上有血,我还拿了报纸给他擦。”

一个月后,夏邑县检察院和商丘市检察院提审张玉玺,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后果,改了口供,称不是他打死的。此后再无人提审他。

张玉玺有三个孩子,当时女儿五岁、大儿子三岁、小儿子刚满一岁。妻子段月霞听说张玉玺被商丘市检察院提审,误以为要判他死刑,“想到自己拉扯三个孩子活不下去了,”在娘家准备服安眠药自杀,被母亲劝下。

在看守所关押近5年后,1997年5月,夏邑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开庭审理。父母告诉张玉玺,打架后,堂兄弟张胜利、张叶逃走,张公社占了他们几家的耕地,还带着朋友打砸,抢走家里值钱的东西。张公社把父亲张超明的尸体放在张玉玺家主屋。段月霞只得带着小儿子外出打工,另外两个孩子跟着奶奶生活,一度外出讨饭。

2018年7月2日,新京报记者采访张公社姐姐,她对抢东西、占耕地表示否认。

1997年5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玉玺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张玉玺因纠纷与本村村民张公社发生争吵并引起厮打。继而引起双方家中多人参加的吵骂和厮打,在双方殴斗中,被告人张玉玺伙同其堂兄弟张某某、张某某、张某等多人手持铁叉和棍棒击打在张公社父亲张超明的额顶部,致使张超明当即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真凶归案被判刑死者家属称“非常冤”

一审判决后,父母劝张玉玺,“判十一年,现在已经坐五年了,过几年就放出来,别上诉折腾。”在老人的观念中,“饿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更何况对方家里有人死亡,属于“死有理”。父母认为,张玉玺应该认了。

张玉玺觉得委屈,“我没打死人为什么要认。”他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997年10月1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被告人张玉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夏邑县人民法院重审。

在案件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张胜利与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已服满刑期出狱的张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听到有人喊“打死人了”,当时他和张玉玺正在与张公社打架,两人都没有在张超明被打昏现场。

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对张胜利、张叶故意伤害案一并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查明:“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药费3800元。”

判决书显示,张超明妻子亦称是张胜利用木棍打了张超明的头部。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张超明妻子表示不记得了。她与家人认为,张超明死了无人抵命,“非常冤。”

真凶归案,但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后至今21年,仍未开庭审理。张玉玺的辩护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徐昕律师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夏邑县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审理并宣判。但张玉玺至今没有收到重审通知,案件从1997年10月发回重审至今已经21年,已经超过审理期限。

张胜利判决后2个月,即2001年9月11日,夏邑县公安局对张玉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张玉玺说,他没有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只是看守所给了一份释放证明,上面写着“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释放之前,监狱对张玉玺的看管松下来,允许他到院子里去。当时狱友调侃他说,“原来你是被冤枉的,”他也以为法律很快会还他清白之身。

张玉玺不愿意不明不白地被释放,不肯出来,工作人员给他做工作,“不服判决你也得出去再告呀,”并表示如果张玉玺外出打工需要证明,可以为其开证明材料。

徐昕律师认为,张玉玺涉嫌故意伤害案,真凶归案17年之后,夏邑法院仍不开庭,既未判决有罪,也未宣告无罪,“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疑罪从挂’案件。”

“不想不清不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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