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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江口镇一村警方铲除恶势力:3村干部“组团”暴力强收采砂费

来源:澎湃新闻
2018-08-20 22:36   | 评论: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以侦办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为切入口,深挖细查,牵出“案中案”,成功铲除了一个以村干部袁某华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有力打击了当地河道采砂领域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赣州警方铲除一恶势力:3村干部“组团”暴力强收采砂费

打掉袁某华这个涉恶团伙,还得从今年2月发生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说起。

赣县区公安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对这起江口派出所移交的案件材料进行研判,发现黄某某等人除了采砂船受到毁坏外,事后还被勒索了钱财。从采砂船业主提供的打砸采砂船监控视频中,专案组民警看到多名犯罪嫌疑人故意毁坏财物,背后可能存在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赣州警方铲除一恶势力:3村干部“组团”暴力强收采砂费

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发现以赣县区江口镇龙舌村村委会委员袁某华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针对辖区多家采砂场,通过语言威胁、打砸采砂船等手段对采砂场业主强拿硬要,收取采砂场“管理费”。

赣州警方铲除一恶势力:3村干部“组团”暴力强收采砂费

早在2016年底,赣县区政府对贡江赣县区河段采砂业进行整治,一些采砂场搬至贡江茅店镇上坝村河道进行采砂。该河段的采砂场均取得采砂许可,并办理了相应证照。

不过随着采砂场的增加,贡江茅店镇上坝村河道的河砂资源日渐匮乏。于是,自2017年5月开始,“合众”、“宝华”、“江业”等砂场开始前往贡江上坝村河道对面的龙舌村河道进行采砂作业。

时任龙舌村村委会委员的袁某华发现河道采砂利润可观,便萌生了从河道采砂场非法获利的念头。

2017年7月,

袁某华利用村干部职权,伙同杨某春、袁某梁两名村干部,成立所谓的“龙舌村理事会”,

选举袁某禄为会长,陈某平、杨某平为副会长。之后,所谓的“龙舌村理事会”便以保护河堤安全、砂石资源系龙舌村所有等为借口,

通过扔石头驱赶、上采砂船打砸、剪断采砂船用于固定的缆绳等方式,阻止砂场的合法采砂作业,迫使砂场老板向其团伙交纳费用。

为了更好地获利,袁某华等人成立的“理事会”还组织部分成员轮班守候辖区采砂场,每日计算采砂工作量,按每立方米1.5至2元的价格收取“管理费”。获利资金全部落入袁某华等人口袋。

赣州警方铲除一恶势力:3村干部“组团”暴力强收采砂费

目前,赣县区公安机关共查明该团伙先后实施了5起刑事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该案已于2018年6月4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重点打击以下十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1.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或采取“贿选”“霸选”等非法暴力手段操纵控制农村“两委”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把持农村政权、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恶村官”和宗族恶势力;

3.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土地、矿产等资源,为个人、家族及同伙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宗族势力,在农村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非法抢占他人财产、破坏农业生产、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5.在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公平竞争市场交易秩序的“市霸”“菜霸”“果霸”等黑恶势力;

6.以暴力、威胁或堵门、堵路、堵车等手段,敲诈勒索驻地企业、厂矿,向其非法索要“占地费”“占道费”“卫生费”,或强揽工程、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地头蛇”黑恶势力;

7.在农村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筑项目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8.在风景旅游景区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行带路、揽客、导游、介绍食宿,强迫游客消费的黑恶势力;

9.在农村经营、操纵“黄赌毒”,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10.各种农村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本文原标题《绝不姑息!一个以村干部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被赣州警方铲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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