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地铁呕吐不止 原因吓人 警民携手紧急救助
2月8日一大早,一名7旬老人在地铁纺织城站内突然呕吐不止,地铁民警、工作人员及闻讯赶到的医护人员紧急救助。2月9人,记者了解到,老人送医后,经诊断为突发高血压,幸亏急救及时已无大碍。
2月8日8时30分,一名来自陕西白水72岁老人,在西安纺织城地铁站换乘时,突然发生多次呕吐,陪同家属见状也手足无措,情况十分危急。公安地铁分局纺织城地铁站的驻站警务室民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展开救治。
民警王艳荣、张兆成,辅警王蕊等,赶到现场后,一边协助家属让老人躺下不要乱动,一边维护站区安全秩序,避免人群围观。同时,民警积极协助地铁站务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很快,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迅速将老人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月9日,记者了解到,老人被送医院后,经医生诊断,老人因突发高血压,才导致呕吐不止。医生介绍,幸亏当时采取急救措施后及时送医,目前老人已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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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晚,谭某因腹痛来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某大药店内就诊,无证医生郑某未仔细询问病史、未给予心电图等检查,对其使用“硫酸阿米卡星”“盐酸山莨菪碱”等药物输液。因谭某还说肚子痛,郑某又给他吃了其他药物,没想到谭某吃了药后出现呕吐、瞳孔放大等症状,经郑某急救无效而死亡。次日1时40分许,郑某将谭某尸体搬到路边丢弃,并在死者身旁放一摊呕吐物,想让他人以为死者是病发身亡,7时许,路人发现并报警。
事后,郑某在民警排查过程中主动交代犯罪行为。同年8月24日,郑某家属赔偿被害人谭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60万余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据了解,郑某此前曾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没收扣押于公安机关的涉案药品及诊疗工具等。
郑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应承担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郑某曾因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再犯本罪;且在案发后有抛尸行为,应予从重处罚。因郑某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予减轻处罚。据此,法院对郑某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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