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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公款3200万买房 邓世英坚称“没贪”

来源:法制晚报
2018-06-05 22:37   | 评论:

原标题:3200万买房 中国华兴原老总受审坚称自己“没贪污”

利用担任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以隐瞒债权、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等方式,邓世英将公款3200余万元转入个人或亲属的账户,用于买房等支出。

6月5日上午,涉嫌贪污罪的邓世英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邓世英表示自己无罪。

现年66岁的邓世英原为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2017年3月17日,邓世英被东城检察院查获归案。

开庭头发花白受审“我认为自己无罪”

“与事实不符,3200万元确实打入我或亲属的账户里,但我不同意指控,我认为自己无罪。”庭审一开始,头发花白的邓世英就提出了异议。

他说,其成立的中国华兴投资顾问公司是他的私人公司,之后他用该公司于2002年4月承包了华兴集团公司。在其任职期间,华兴公司基本没有经营行为,因为华兴公司有大量债务,害怕公司的钱追回来后如果进入华兴公司,会被债权人划走,因此华兴公司先后成立了4个公司,将所有的钱都汇入4个分公司。

2012年9月邓世英从华兴退休,他表示,虽然退休,但是与华兴的承包关系一直都在。

检方表示,邓世英贪污的3200万元是分五笔进行的,一笔是华兴公司曾在四川有一个诉讼,最终成都中院判决华兴公司胜诉,因此华兴收到了800多万元的执行款,而这笔钱中有400多万元汇入了华兴的北京分公司,还有400多万元打到了广西的分公司。

邓世英承认这800万元中“有一少部分钱打入了我个人的账户,其中一部分钱购买了房产,但是这部分钱是属于我的,因为我之前给公司垫付了钱,所以这是公司还给我的钱”。

资金有进有出坚称“没贪污”

第二笔是华兴公司进行过几次改制,其中河南路桥公司曾参与改制,并汇入了500万元打入了华兴北京分公司的账户里,但这500万元被邓贪污了,“我没有动这500万。”邓世英否认。

检方还表示,黄某因想购买华兴公司下属的一个公司的股权,将1000万元汇入华兴北京分公司账户,“黄某汇入的一部分钱确实转入到我个人的账户,但后来黄某没有购买成功,他的1000万我就退了,之后湖南一家公司也想买,为此湖南这家公司先后汇入2000万元到北京分公司的账户,其中有少部分进入到我个人账户里。”邓世英当庭回忆。

检方还表示,华兴公司曾通过诉讼追回900万元,但这笔钱也转入了邓世英的个人账户,被他用来在广西、北海、南宁等地购买了3套房。

对此指控,邓世英表示,确实有些钱都进入了其个人账户,“进入我个人账户的钱大概有七八笔,但是我支出的大概有18笔,最终基本持平,所以我没有贪污”,邓世英说。

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显示,2013年邓世英被免职,随后2014年4月13日邓世英没有通知任何人,就直接从首都机场出境前往加拿大,公安机关随后对其作为逃犯予以网上通缉。2017年邓世英从首都机场入境时被抓获。

“我是主动回来投案的,我妹妹打电话告诉我说,东城检察院想了解我在承包期间的问题,我说没有问题,我正想回国过清明节呢,所以我就回国,在首都机场入境时,边检部门说通知了检察院。”邓世英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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