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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黑社会易连峰被判多少年?谁是他的保护伞?

提问于:2020-11-25 10:48:30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内蒙古通辽黑社会易连峰被判多少年?易连峰是当地新世纪等集团的黑老大,能在当地为非作歹,肯定是有保护伞,谁是他的保护伞?

最佳答案

近日,据《检察日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再次通过网络会议系统对“6·2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指导。

据了解,“6·2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头目是通辽地区黑社会“教父”级人物易连峰,该犯罪集团犯罪嫌疑人共有68名,涉嫌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16项罪名,共计查封、扣押、冻结资产4.6亿元。

“6·2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属黑社会性质案件,严重侵蚀政权、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极其恶劣,案件异地指定管辖,涉案人员多、款物多,犯罪种类多,时间跨度大,证据收集难度大,犯罪事实认定疑难复杂。

该案件侦办历时6个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8名,涉嫌16项罪名,查封房产147套,车库(位)6个,扣押涉案车辆28辆,冻结涉案资金账户15个,冻结保险理财账户7个,扣押现金8万余元人民币、1.9万美元、9万日元,共计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约4.6亿元。

据报道,易连峰,曾是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董事长。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现内蒙古民族大学)获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哲里木盟商业学校任教。后弃教从商,开办易丰集团,下设通辽市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四星级)、大青沟科尔沁蒙古大营、新世纪商厦、通辽蓝天环保有限公司等。

经公安机关侦查,以易连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02年以来,长期以新世纪大酒店为依托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在大青沟旅游区科尔沁蒙古大营内开设赌场;在大青沟旅游区及周边称王称霸,对大青沟景区工作人员打骂、恐吓、威胁,私放游客进入景区,牟取非法利益。

另外,为垄断大青沟的餐饮业,该组织还对同行业进行滋扰,殴打服务人员;利用合法注册的易丰房地产公司、易丰矿业公司为掩护,垄断砂石行业,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转让土地,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勾结和协调其他涉黑组织,进行非法利益交换,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长期贴靠、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公安及司法机关办案。

报道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有易连峰、李晓斌(女)、易连涛、杨晓光(杨晓宏)等人。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窝藏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多项犯罪。

2019年,通辽市政法系统多人被查,包括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以及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

辛金山在2004年1月至2011年8月任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调整为通辽市委巡视员,2013年4月退休。

2019年5月3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进驻内蒙古,开展为期1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6月30日,已经退休6年的辛金山被查。

辛金山被查不久,2019年10月,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落马。傅铁钢在2006年9月到通辽市工作,先后担任通辽市市长、市委书记。

纪委通报里均称这二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2019年7月8日,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彦忠被查;7月13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政委姜希明被查。

在上述二人落马之前,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耿树瑛、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反恐大队原大队长马仁泉、科尔沁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副大队长吴艳启等多人被检方决定逮捕。

在辛金山被查之后,通辽市中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坚、通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海波、通辽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赵亚宁等人相继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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