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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正当性关系”?“通奸”这词为什么不用了?

提问于:2021-02-27 10:57:57提问者:天晴网友| 评论:

以往官员落马,如果有情人,通报里会出现“通奸”,但是现在“通奸”已经基本不用了,取而代之的是“不正当性关系”,什么是“不正当性关系”?

最佳答案

2015年,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版本里有一个大变化:通报官员问题时经常使用的“热词”——“与他人通奸”,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重修后的条例,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代替“与他人通奸”,并特别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解决了上述问题,“所有婚外性行为,都属于不正当性关系。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外延扩大了”。

旧版条例里,如果是短期的、非固定的婚外性行为,就没办法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通奸”。如果官员逢场作戏,发生个一夜情什么的,传统意义上的“通奸”的帽子就不能扣到他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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